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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身体验关于房产契税新规,听听茂名地

发布时间:2020-7-12 15:26:16   点击数:

最近几天房产局爆满了来办理契税的业主,到底是什么情况?!

茂名在线论坛网友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发帖告诉我们,其实真相是这样的:

高尚的人:我本人也是新房的业主,这几天真的被契税问题搞得头都大,昨天去房产局排队排到出路边我都不敢进去了。今天早早来人还是比昨天好点,但依然是很多人,他们都围在一起讨论新规,都有很多疑惑。我最关心的还是滞纳金问题,以前的滞纳金是没规定期限的,我问了下大厅的工作人员,得到的答复是要去地税局问。于是又来到了地税局,得到的回复是年11月1日前所购买的新房不用交滞纳金,新政只是规定11月1日后购买新房的业主逾期不交会有滞纳金。并且二手房不在新政规定范围内。

后续跟踪:

茂名地税局致尊敬的网友:

这是一份由茂名地税局致网民的公示:公示上标明了“……在年11月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,按原办法处理。”同时表示对于解读不够完善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表示致歉!但是现场还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市民带着疑问过来咨询工作人员,工作人员也很耐心的和大家解答疑问,但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也没能就“房屋契税”的疑问给到一个满意的答案给市民朋友。

新政重点:

一、此次“房产契税”新规政策针对的是新房业主(年11月1日后签订购买新房的业主),也就是一手房业主;

二、自公告公布时间开始(年11月1日),年11月1日之后已收楼没交契税的单位以及已经签约没收楼没交契税的单位;

三、年11月1日之前购买的单位,尚未收楼或交契税,按原办法处理,不收取滞纳金;

四、二手房不在新规政策范围内,按原办法处理。

小编有话说:此次事件告诉我们,很多新政出台,相关部门应该更加详细地说明情况,而不是搞得人心惶惶,扎堆办理业务。另外,很多开发商和中介也并没有了解清楚就叫业主办理,误导了业主,闹了大乌龙,实在不应该!但是,经过这次很多人都意识到了契税这个问题,也重视了。大家还是比较担心滞纳金问题,因为大家都不想被“罚款”。

相关素材整理自茂名在线

茂名市易房联动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年8月8日,本着整合资源,跨界营销的宗旨,致力于打造为开发商解决房屋销售问题,为购房者提供看房、选房、买房、装修、入住的一站式地产服务平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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